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1-12-19 10:25:17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72年8月恢复的城子河区人民法庭。1979年9月,正式成立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6人,实有在编干警40人,班子成员6人,院长1名,副院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执行局局长1名。区法院内设机构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派出法庭1个:东海人民法庭。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154件,综合结案率89.19%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院始终本着“崇法尚德,正义清廉”的院训精神,以司法为民为主线,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强抓审判执行工作,扎实走好群众路线。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刑事审判工作认真抓好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强奸、抢劫、流氓集团、各类盗窃、拐卖妇女和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各领域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促进了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稳定。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抓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逐渐更新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民事审判工作观念,变按政策、凭经验办案为依法办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商事案件的数量急剧增长。城子河法院将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房屋租赁、民间借贷、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物权纠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消化矛盾,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三、行政审判工作的类型单一,数量较少,主要是治安处罚等类行政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实施,行政审判的功能和作用逐步强化,行政案件的类型和数量也相继增加,城子河法院把解决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审判质量,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积极协调解决,促进矛盾的有效化解。 四、执行工作,城子河法院的执行机构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和发展,从初期的附属民事审判庭到独立为执行庭,再发展到执行局,工作职能也从单纯的执行民事、商事案件,发展到既负责对人民法院制作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负责对其他机关制作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的执行,形成了大执行工作格局。1999年,中共中央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要求全党全社会大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城子河法院将此项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同时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五、立案信访审判监督工作,城子河法院的立案工作从告诉申诉庭发展到立案庭,主要是立案审查登记、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和信访工作;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刑事申诉、民事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的审理。城子河法院热情接待当事人,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有错必纠,积极消化矛盾,提高审判质量。 几年来,先后荣获“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全省优秀法院”、“五星级警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鸡西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鸡西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 |
· | 贾玉芳:城子河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 (2021-12-19) |
· | 王爱华:城子河法院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 (2023-01-11) |
· | 郭继品:城子河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 (2023-01-11) |
· | 蔡红利:城子河法院副院长 | (2023-01-11) |
·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简介 | (2023-01-11) |
· |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 (2019-11-25) |
· | 政治部 | (2019-11-25) |
· | 执行局 | (2019-11-25) |
· | 综合审判庭 | (2019-11-25) |
·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 (2019-11-25) |
· | 东海法庭 | (2016-12-05) |
· |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院训 | (2016-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