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子河区法院以实践司法爱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确保辖区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
农时不等人,农村土地纠纷等涉农案件的审理,事关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此,该院创建了涉农案件速裁庭,制定相关案件办理规程。速裁庭的特点就是“一简三优三快”,即简化案件审理程序;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并在开庭时间的安排上,充分考虑到农民生产实际,避开农忙。
与此同时,为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法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巡回法庭,到村庄、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就地化解矛盾,并在判后向当事人及旁听村民进行法律释明,达到“审结一案,教化一片”的法律效果。法官还向农民宣讲土地流转、婚姻家庭财产等法律知识。今年以来,该院共下乡巡回开庭21场次,为全区平安乡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由于大多数农民当事人缺乏诉讼常识,该院免费为他们提供详实的诉讼指导,法官面对面地讲解诉讼风险和举证须知。针对案件具体实际情况,法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审理等方式,方便其诉讼,并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今年以来共减缓免诉讼费21万元,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对涉农案件,该院严格按照“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要求,将案件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建立审判长、庭长、主管副院长三级调解机制,逐级开展调解工作。在案件审判后,由法官就判决所引用法条的具体内容,是非责任划分的理由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今年以来,该院案件调解率达84%,服判息诉率为95%,未发生新收案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