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司法为民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25 09:09:47


一、发挥审判过程中的能动性
法院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坚持当事人辩论主义模式的同时,不忘充分行使自身审判职权,在保持中立的同时尽力去发现和挖掘案件的事实真相,加强对当事人诉讼的指导,不断强化当事人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二、创新规则治理意识
法院通过个案裁判确立社会机构运转的规则及社会主体行为的规范,通过个案中对当事人行为的评价来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应充分发挥法院的规则治理意识,为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树立起标杆。

三、切实提审审判效率
集中精力解决已经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充分发挥法院作为维护公共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要完善社会分工。人民法院应适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乡镇、村、社区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以提高其在社会大众眼中的公信度,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