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拖欠员工工资20余万 “跑路老板”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5-27 10:52:51


王某于2011年在仙居县安洲街道开了一家工艺厂,主要生产木制工艺品。2012年有两个发往欧洲的订单出现质量问题,没有收到货款。为维持厂子的运营,王某四处举债,生意虽然稍有起色,但还是常常入不敷出。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陆续拖欠70多名员工工资20万余元。

    2014年底,讨薪的员工来了一拨又一拨,王某便逃到了云南昆明并换了手机号码。发现王某失踪后,员工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仙居县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王某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王某仍拒不支付。直到今年120日,当王某得知此事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回来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