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检直接[自行]发现犯罪事实和获得犯罪线索。
a.公/检【不包括法院】发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b.法院直接发现犯罪事实/获得犯罪线索: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公/检],不能直接进行审判。
2.公/检/法接受的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的材料:
(1)报案是指单位/个人[包括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报告发现犯罪事实的行为:
a.报案的内容只有1项:即犯罪事实【不知犯罪人】;
b.报案的主体:任何单位/个人。
(2)举报是指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知情人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线索的行为:
a.举报的内容包括2项:即犯罪事实/犯罪人。
b.举报的主体:被害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3)控告【包括提起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其他诉讼代理人对于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告诉,要求追究侵害人法律责任的行为:
a.控告的内容包括2项:即犯罪事实/犯罪人。
b.控告的主体:被害人。
【提示】控告人(不含报案人/举报人等)对于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救济:
①可以申请复议【应当向原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
②可以不经复议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予以监督/直接向法院起诉。
(4)犯罪自首:
a.主动投案【属于立案材料来源】;
b.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