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的含义: 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常识:
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