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5-04-14 14:11:38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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