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跑水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是基层社区高发的民事矛盾。近日,城子河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房屋跑水造成相邻住户财产受损的邻里纠纷。面对被告长期异地居住、法律文书送达难的现实困境,承办法官多措并举、耐心释法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邻里隔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与被告为上下楼邻居关系,被告家中水管突发跑水,因长期无人居住未能及时处置漏水隐患,积水渗漏至楼下原告住宅,造成屋内财物受损、产生经济损失。事发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城子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实相关证据,通过多渠道多方联络,顺利与身在外地的被告取得联系。办案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因自身疏于管护致使房屋水管跑水、侵害相邻住户财产权益的,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消极逃避无法规避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劝导其换位思考,体谅被告长期在外生活的实际情况,本着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法官居中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财产损失款项,双方就此一次性了结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城子河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房屋管护责任切勿松懈:业主无论是否长期居住,均对屋内水管、电路、供暖等设施负有定期检修、维护管护的法定义务。因设施老化、疏于管理引发漏水、跑水事故,造成邻居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房屋产权人、实际管理人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失联逃避不能免除责任:发生邻里侵权纠纷后,切勿以失联、回避方式推诿扯皮。即便长期异地生活,也应主动正视房屋相关纠纷,积极配合沟通协商。刻意逃避责任不仅不能免除赔偿义务,还可能被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后续还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进一步激化矛盾。
邻里矛盾倡导协商为先:远亲不如近邻。遭遇漏水、噪音、采光等邻里纠纷时,应保持理性克制,友好沟通、互谅互让。协商未果可依托社区调解、人民调解等基层力量先行化解;调解无果,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理性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破坏邻里关系。
下一步,城子河法院将持续聚焦基层民生邻里纠纷化解工作,坚守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工作原则,精准破解异地送达、纠纷调解等办案难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 “小案件”。以公正司法守护邻里和谐,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