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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远离危险水域 守护生命安全

  发布时间:2026-04-09 14:07:26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近期,城子河法院依法审理了两起令人痛心的溺亡案件:辖区某村一处地处偏僻、远离人员聚居区的天然水坑,该村在该水坑处设置了警示标志,但仍不断有外来人员到此处玩耍,连续两年发生两起溺水身亡事故,教训极其惨痛,警示尤为深刻。

在此,法院郑重向广大群众发出警示:无论是大人还是未成年人,都要深刻认清野外河道、沟渠、池塘、水库等水域的危险性,坚决杜绝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垂钓等危险行为,尤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看管,叮嘱孩子远离所有危险水域,不要让一时的贪玩、疏忽,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时,各有关单位也应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池塘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开展全面排查,在危险水域周边醒目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防护围栏,安排人员定期巡查,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若因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次警示,或许能挽救一个生命;一份责任,或许能守护一个家庭。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各村组、水域管理人切实扛起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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