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消费者懂得更多关于消费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3月15日,城子河法院综合审判庭民行审判团队协同东海法庭干警在城子河区兴城广场与各单位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六章等内容的宣传单送到往来群众的手中,告诉消费者自己享有何种消费权益、在遇到侵害自己消费权益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维权、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坚决对侵害自己权益的消费行为说“不”。在生活中也要谨防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好自身健康及安全。经营者也应尽责,不做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服务,不得虚构商品及交易。干警也就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 “难点”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单80余份,帮助居民群众提高了法律意识。下一步,城子河法院将进一步履职,审理好买卖合同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