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新春正当时,执行攻坚步履疾。城子河法院执行局抢抓年关黄金时刻,持续奋战在执行一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孙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后,被告黑龙江某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劳务费给付义务,孙某在春节前夕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得知被执行人不在本地,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春节假期过后通过线上开展了调解工作,被执行人当天履行了所欠薪资2.3万余元。
“执”解民忧,暖“薪”过年。城子河法院将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应执尽执、应结尽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暖“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