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民事调解案件的事后履行法院无从介入,当事人不能积极履行,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这无疑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给利益牺牲方造成更多损失。随着此类案件申请执行数增加,各级法院对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情况越来越关注。
为此,城子河法院拓展工作思路,针对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开展立案前调解,将执行立案前调解作为诉前调解一部分,开创服务群众新举措。在执行立案前先由立案法官对当事人进行执行立案前调解,通过此次调解,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书。既促使当事人权益尽快实现,减少当事人诉累,又降低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数量,提升审判效果。
通过此项工作,城子河法院将群众路线理论践行到本职工作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群众路线活动的现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