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效化解矛盾,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东海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形成“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机制,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问题在萌芽状态。
一个涉及到邻里间财产损害纠纷问题亟待解决,尽管案件尚未立案,但是村民带着困扰找到了所在乡镇,通过“四所一庭”的联席调解会议来解决问题。在开始调解前法庭工作人员认真了解案情,与“四所一庭”相关单位分析研讨,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纠纷产生原因、实际情况后开展了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四所一庭”的紧密协作展现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派出所、法庭、调解组织和乡政府等多方力量汇聚,形成了强大合力。法庭干警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耐心解释,并提出合理的问题解决建议,情理并用促使双方当事人庭外调解,达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东海法庭与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不定期召开“四所一庭”衔接联动会议,与司法所、派出所等针对辖区居民涉及土地矛盾等纠纷进行调解工作,共同研商制定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有效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交换看法,分享经验,引导案件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得以解决,有助于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通过深入参与和推进诉源治理,实践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将案件化解在源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