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辖区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近日,城子河法院干警深入辖区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各有关部门均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在呼吁广大群众明辨参与非法集资危害的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