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行动开展以来,城子河法院持续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实现矛盾纠纷和执行争议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开展以保促执,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城子河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企业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回款仅用时3天。
申请人鸡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哈尔滨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鸡西某商贸有限公司货款40余万元。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办案法官向原告出具诉中保全告知书并积极引导鸡西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成功保全了哈尔滨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经执前调解,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划拨已保全的银行存款,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相结合,协调审判执行部门,强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促执”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辖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