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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法院党支部书记讲党课 学习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22 17:15:30


4月22日,城子河法院党支部书记王爱华为全体党员讲授党课,党课以《明党纪条例于心 勇担当表率于行》为题,对于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真正做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指明了方向。


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二、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难点问题。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

三、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四、对照反面典型案例结合条例深入剖析。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本次党课对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内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和管党治党的坚强纪律保障。提出要求全体党员为自己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自觉坚持洁心、洁身、洁行,以廉为荣,以俭立身,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始终具有拒腐防变的能力。

责任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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