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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网络司法拍卖“加更”释法

  发布时间:2023-11-16 10:58:36


继上一次普法小课堂开讲“网络司法拍卖”


有小伙伴留言想要了解更多

 


那小编主打就是一个有问必答


今天就针对小伙伴们的问题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加更”释法


 


1.网络司法拍卖会提前预告吗?

第一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第二次拍卖: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2.网络司法拍卖能“退货”吗?

网络司法拍卖具有法律严肃性。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或解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符合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

3.网络司法拍卖竞拍流程是怎样的?

竞买流程分为以下几步:咨询看样→交保证金→参与拍卖→竞拍成功→支付货款→交易完成。在标的物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

责任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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