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安全和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东海法庭通过“特色调解室”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成功化解了两起总标的额660万元的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两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既妥善化解了企民纠纷,又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的稳定。
2020年,被告李某向银行贷款,并以其与妻子张某的房产提供为该笔贷款担保,该笔贷款到期后,夫妻俩仅归还了部分本金,对于剩余本金和利息一直未还,故银行将被告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剩余的借款及利息。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收到该案件后通过“涉企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案件分到东海法庭进行即时调解,东海法庭收到案件且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随即通过电话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但就还款期限和还款数额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因此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考虑被告李某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一方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被告反复讲明拒不偿还金融借款的利害关系。
“是不是在银行贷款了?”“针对这笔借款,有什么困难要说的?”“咱们以这种方式调解你们都同意吗?”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给出了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两起涉金融借款案件就本息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成功平复了当事人的情绪,化解了矛盾,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城子河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