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官,他逃、他躲、他不接电话,他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执行怎么办?
B:法官,他微信、支付宝里也有钱,都应该执行给我!
C:法官,我俩执行和解了,他没还钱,我还能再申请执行么?
1.规避执行就能保住财产么?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如实的报告自己的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的生活、出行、消费将受到影响,情节严重的甚至会予以罚款。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切记,若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2.法院执行裁定书上载明的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金额、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中的网络资金数额是否是实际控制金额?
不是。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中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中的金额,不一定都是实际控制金额,而是要求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协助采取冻结措施的最大金额,在该限额内被执行人无法支取使用,实际冻结金额以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协助执行单位最终反馈金额为准。
3.什么是执行和解?执行和解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从而使得法院无需通过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来达到执行终结的目的。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