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5时许,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完成在佳木斯的执行任务后,驱车赶往哈尔滨市,对多起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根据执行干警掌握的线索,被执行人在哈尔滨市平房区、香坊区等地有可供执行财产,并针对财产的具体位置,作出详细的行程规划。
12日早上8时30分,执行干警按照计划首先赶往哈尔滨市房屋资金监管中心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完成划拨手续后,执行干警继续赶往香坊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但因该案被执行人所有的房产已经拆迁,系统内已没有记录,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通过向工作人员了解房屋拆迁相关情况后,为了尽快对房屋完成查封程序,避免因耽误查封时间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放弃了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立即前往哈尔滨市平房区住建局、平房区征收办等部门,最终在平房区征收办查找到了房屋信息,完成了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查封。 在完成查封手续后还来不及高兴,便驱车前往香坊区房产二部继续执行工作。
通过两天的不懈努力,累计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00万元、查封房屋3处、查封车辆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