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五不准”禁止干警操办“升学宴”

  发布时间:2014-07-18 11:29:03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高考结束之后,为杜绝干警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大摆宴席、聚敛钱物等不良风气的形成,由纪检部门对该院干警子女升学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该院院领导带头承诺,坚决反对“四风”,坚持五个“不准”:一是不准举办或参加“升学宴”;二是不准收受除亲属以外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三是不准借机发送请柬通知宴请除亲属以外的人员;四是不准擅用公款和个人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宴请费用;五是不准利用公车操办“升学宴”,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

    通过禁办“升学宴”狠刹“人情风”的举措,保持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改善了司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宫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