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审判,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优化营商环境,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提前进行部署。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建立学习型审判团队。通过部门会议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涉环境资源法律规定。将刑事审判理念与环境资源保护理念相融合,打好蓝天净土保卫战。
二是注重证据审查,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对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依法予以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依法予以排除。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刑罚执行方式与犯罪相当,利于生态环境的修复。
三是认清犯罪态势,形成打击合力。环境资源犯罪手段多样,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已经由线下转为线上,非法采矿已经形成产业化,作为审判人员要紧跟时代步伐,准确把握犯罪形态的演变。同时,刑、行、民三大审判之间需相互配合,形成法院内部的整体合力。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有力保障环境生态安全。
四是注重法律宣传与典型案例的收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应主动接受人民的期盼,依法公开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利用宣传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助推环境资源犯罪的源头治理,斩断非法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