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子河法院民行团队利用庭前调解的方式,为民营企业解纷纾困“加速度”,高效调解了两起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130万余元和510万余元,两个案件的审理,绝对审限均不足25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黑龙江某药业公司位于城子河辖区内。被告某中医医院自2014年开始陆续从原告处采购药品,截止2022年被告拖欠原告药款共计130万余元,原告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两家合作多年,矛盾其实并不突出,于是通过“背对背、面对面”方式,主动与原告代理人和被告院长联系,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了双方调解。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需要多次向原告某典当公司借款,后无力偿还被诉至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主动联系被告并向被告出示了原告的证据,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告老板亲自到庭接受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城子河法院民行团队持续发力,着力挖掘每一个提高审判质效的细节,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