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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基行动】倾力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2-27 10:18:08


“你好,我和申请执行人王某、毛某已经谈好了,我要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给付完毕。”余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说道。

2016年4月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史某、丁某、余某应赔偿王某、毛某三十九万余元。案件结束审理期后,被告并未将赔偿款给付原告,随后原告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忘记对案件的执行。案件终本后始终对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信息进行定期查询,终于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余某账户内存有余额并对其采取冻结措施。

2023年2月,余某与王某、毛某来到法院,双方就赔偿一事达成和解,余某一次性给付王某、毛某十万余元,申请执行人不再对余某进行追究。

在本次执行案件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了线上与线下查控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合理需求,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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