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及时调整工作状态,以饱满的热情,以最快速度和最短时间归位收心,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以崭新的面貌来迎接新一年的执行工作。
原告某物资经销处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束案件审理阶段,案件到达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张某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干警第一时间制作法律文书、组织相关人员,在当日立即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对张某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扣划,但到达目的地后,由于公积金单位归到地方,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打探,得知该单位现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可以快速收到执行案款,执行干警克服舟车劳顿的影响,即刻出发前往佳木斯进行扣划,由于要第一时间赶往下一座城市,执行干警购买了最近一列火车的站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路程,到达佳木斯市,对张某的公积金成功进行扣划,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路虽远,行则将至。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干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过硬的能力和不惧辛苦的扎实作风开展工作,在新的一年中续写能力作风更实更硬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