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该决定,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城子河法院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于近日在城子河区兴城广场举行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城子河法院干警向民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民众对于环境保护司法措施的疑问,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价值观,增强保护自然的责任感。拉起宣传横幅,同时向民众发放环境法律宣传手册。此次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目的是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民众通过学习法律,理解法律,更了解到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
下一步,城子河法院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意识和环境公益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案件以及较重大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发展,服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