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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零咨询” “白话”指南之立案篇

  发布时间:2022-11-22 15:24:22


“打官司”要准备什么?

起诉状怎么写?

诉讼费怎么交?

……

赶快收藏这篇诉讼“白话”指南



Q:我想打官司第一步该怎么做?

A:打官司的第一步需要您根据案件类型、按照诉讼法规定写好相应的起诉状,携带证据等相关诉讼材料,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例如民事案件,要求有明确诉讼请求、明确被告、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Q:打官司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当事人提出起诉应当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起诉状、明确的被告、证据及其他证据材料。


Q:起诉时需要提供被告信息,可是我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被告的信息应当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Q:被告去世我该怎么办起诉?

A:根据案件事实与进展阶段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立案时被告已经去世的可以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去世的,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处理。


Q:我要告的企业法人被注销了该怎么办?

A: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Q:立案需要多长时间?

A: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Q:我都能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立案?

A:目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立案。

1.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线下立案。

2.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

3.就近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跨域立案。


Q:我如何追加被告?

A: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将书面通知被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


Q: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A: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对被告的财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Q:诉讼费如何交纳?

A: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计算标准根据《诉讼费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Q:如何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A: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Q:什么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A: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责任编辑: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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