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一起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干警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约见被执行人。通过长时间的明法释理告知其应履行的给付义务,并向其说明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后所要承担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却并未尽到给付义务便离开了。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均未联系到被执行人,同时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方式结案。
案件虽然终本,但是执行干警依然会定期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且随时关注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最终在申请执行人与执行干警多方努力之下,2022年11月,执行干警得知了被执行人所在地,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制定计划、配备车辆,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开展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并未体现出积极态度,执行工作无法继续,随即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开展下一步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长时间的沟通交谈,最终被执行人态度转变,表示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次日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20万元执行案款,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工作,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以强有力的手段和举措,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