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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对照先进找差距 对照榜样聚动力

  发布时间:2022-08-01 10:09:51


执行局 陈鑫

榜样是时代的精神标杆,榜样是有形的,但是榜样所彰显的力量却是无形的,这种力量通过人物来体现,体现出富有强大力量的精神力,正向引导与激励着我们向更高层次迈进。

近期,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学习榜样力量、传递榜样精神”的自学感悟活动,本人认真学习了“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得者邹碧华的先进事迹,体会颇深。这一个个荣誉称号不仅仅是荣誉,更是他作为一名法官对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的真实体现。

邹碧华在《知行合一》的文章中这样写到“我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如此的忘我精神深深鼓舞了我。

邹碧华在《法庭上的心理学》一书中写到的“当事人所面对的是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绝非冰冷的法律的机器。也正因如此,当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的强大的力量”。他的这种公仆情怀,让他始终饱含激情,用他的专业与执着,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成为司法事业的坚定建设者。

我深知作为政法干线中的一员,必须时刻谨记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原则,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性坚定、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心系群众。这就是在传承邹碧华同志的精神,这就是对他最有价值的纪念。

 

责任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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