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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小课堂又开课了~

  发布时间:2022-05-25 19:44:41


今天就让我们讲解一下二个问题




1、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是否有责任?

答: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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