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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反有组织犯罪法 让黑恶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2-04-29 19:50:5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司法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近日,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制作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页,内容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意义、立法背景、法律特色等,并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在主管副院长孙永杰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干警到城子河广场进行发放,并摆放普法宣传台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律宣讲,明理释法。下午,孙永杰副院长组织刑事审判干警再次进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常态化开展的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纵深化开展,以实际行动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城区环境。

二、深化系统学习,领会法条涵义。近年来以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明确了哪些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形成“软暴力”,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些新法内容干警要学深学透,互相探讨,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打下业务基础。

三、强化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氛围。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与社会面形成打击合力,要坚持加强法律宣传,组织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明理释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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