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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学习典型案例,做遵纪守法公民(十五)

发布时间:2022-04-27 19:14:45


在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背景下

无数工作者冲锋在前、日夜奋战

成为 “最美逆行者

但也出现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危及广大人民群众

安全和身体健康

让我们共同学习涉疫典型案例

敲响警钟

做遵纪守法公民吧~

 

 

案例15:持刀杀害防疫工作人员

  某村村口根据上级安排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对往来车辆及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监测和防疫宣传。一日,小马驾车载村民龙(另案处理)等人经过疫情防控卡点,到隔壁村村民光(另案处理)家吃饭喝酒,之后马驾车搭载龙等人准备到龙家KTV唱歌。当晚18时,当车辆行至疫情防控卡点时,龙下车搬除卡点路障,并与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马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国家机关下派扶贫干部,殁年39岁)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张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人员李(乡干部,殁年50岁)腹部捅刺,致张、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张系因被单刃锐器刺击胸腹部致胸腹腔多脏器破裂急性出血死亡;李系因被单刃锐器刺击腹部致肝脏破裂出血死亡。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无视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马在疫情期间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马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马虽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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