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知识产权,似乎离我们很远,实则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当带有荧光剂的“正品”纸巾、勾兑的“名酒”、琳琅满目的“山寨产品”与你我相遇时,知识产权就会紧随其后,教你如何辨识真伪。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做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结合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4月26日上午,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在分管院长孙永杰的带领下,开展了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案例等多种形式,让辖区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知识产权有了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干警们从知识产权的概念、侵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及如何举报侵权行为等角度进行阐释普法,引导群众积极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提高自身辨识度、使用和购买真品。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
宣传过程中,为了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哪些行为可能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法官以案释法,聚焦前不久我院刚刚审结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案例中,名酒“茅台”被穿上“马甲”,被告人丁某、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销售该种商品,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该案例作为城子河法院首例相关知识产权犯罪判例,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典型案件,敲响了我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第一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将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判,并将调研成果运用于审判实践,努力做到“个案带类案、类案归经验、经验促提高”,依法有效惩治和预防辖区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着力助推辖区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