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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闪耀•执行】执行不怕远征难 跨省扣划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01-06 09:34:25




    “5天,3903公里,40小时,170万元……”一个个跨省执行案件的化解,一个个数字的实现,代表着执行干警的心血,当看到银行回执单时,执行干警早已把奔波的劳累抛在了脑后。

    近日,城子河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永杰与执行干警吴士兴从鸡西出发,前往深圳和汕尾两处,成功扣划了三笔执行案款。

    2021年5月17日,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庭以黄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594 071元。由于黄某未自动履行本院判决的财产刑,2021年7月7日,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黄某的财产依法进行线上、线下查询,没有发现黄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后经多方调查,发现黄某违法所得均存放在其夫卓某的银行账号中。经本院查询卓某的财产,发现卓某在中国银行存款100余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存款60余万元,前期,城子河法院依法将卓某在中国银行存款冻结1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冻结存款594 071元,并前往深圳和汕尾两处银行进行扣划,至此,两起案件执结完毕。

    2018年11月4日,原告延某在穆棱河公园由西向东横过中心大街后向北行走时,被告孙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中心大街城子河段行驶时将原告延某刮伤,城子河法院民事依法判决。2021年7月16日,申请人延某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执行的强压下,被执行人不堪重负,主动到法院履行部分执行款,余下冻结的11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执行干警一并前往深圳进行扣划,至此,该案执结完毕,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城子河法院执行案件数不断攀升,疫情影响给社会经济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向执行工作发起了新的挑战,城子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将一张张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实实在在地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责任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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