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招聘公告】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2 18:40:29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辅警1名(女)。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岗法律专业优先、辅警岗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期至2003年10月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辅警需体能考核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入情形

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条件及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3日。

(二)报名地点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10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政治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考试及安排

(一)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党建、时政及法律知识常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打分。

2.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考试时限5分钟。考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测试进行两次,取成绩较高的一次。测试不合格人员将不能进入面试。

3.辅警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均通过为合格,标准如下:

(三)面试

通过笔试且通过听打或体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以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四)成绩运用

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招录岗位人数确定拟招录人员。

四、体检、政审及考核

1.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我院将抽调专人组成政审小组,负责调取拟考录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调取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组织通过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及毒品检测。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方可进入考核考察程序。

3.考核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重点了解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通过考试聘任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进行发放。

2.聘用制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七、关于录用补录

通过笔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联系人:城子河法院政治部

 话:0467-243705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