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城子河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收到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被告住同一单元,因下水管道堵塞,一楼住户擅自将自家下水管堵住,导致下水从二楼溢出,造成地板、家具被脏水浸泡,二楼住户起诉一楼及其他楼层的住户,要求五个被告共同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数月以来该单元的下水管道无法正常使用,给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事关居民生活起居,为了保证居民正常使用下水管,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促进居民及时疏通下水,解决居民的根本问题。
调解的过程阻碍重重,一至六楼的住户,有的已经不在此楼房屋居住,有的将房屋出租出去,有的经多方查找仍未能查找到房主信息。办案书记员多番联系现有住户,争取达成他们对疏通下水道的一致意见,并且主动联系所在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最大限度的承担疏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法官和书记员的多番沟通下,物业公司同意收取一部分费用,由物业公司牵头疏通下水,并给住户室内恢复原状。本案原告放弃了物品损坏赔偿的诉讼请求,撤回了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随之提高,各类邻里纠纷不断涌现,促使法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更要贴近生活,良性处理邻里情感上的纽带,才能既保障了群众权益,根本解决了矛盾问题,又让邻里关系更加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