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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拍卖助变现 跨省办案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1-09-30 22:10:43


罚金是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判处罪犯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是我国刑事处罚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刑。能适应罪行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收入、性格、家庭状况等情况,具有一定的特殊预防作用,既给予以营利目的的犯罪人以迎头痛击,还剥夺了他们继续实施犯罪的资本,从客观上防止了他们重新犯罪。正因为如此,是刑事审判中比较常见的附加刑,也是执行案件中常见案件类型之一。

近日,城子河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杨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件的过程中,依法查封了杨某名下一处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房产。因被执行人杨某及其家属一直未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该车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评估,该房产价值2334475元,由于本案是罚金案件且被执行人还在服刑,为解决被执行人履行罚金的困难,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以保留价格168余万成功将该处房产有效变现,并前往三亚市依法将此房屋过户交付给购买人彭某,至此,案件执结完毕。

财产刑是以剥夺罪犯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一直以来,刑事案件的刑罚执行普遍存在罚金执行不到位、追缴难度大等问题,致使执行罚金判决大打折扣。近年来,城子河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凝聚执行合力,大力推进刑事财产刑的执行力度。针对此类案件,逐案制订方案,以感化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进一步提高刑事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确保刑事判决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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