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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柱、王爱华全票当选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发布时间:2021-09-18 21:00:00


9月18日,在鸡西市城子河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经城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贾玉芳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于国柱、王爱华同志为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颁发了任命书。

 

于国柱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要倍加珍惜难得机会,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与全院干警一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巩固好既有工作成果,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王爱华在供职发言中表示: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坚持党的领导及人大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提升业务水平,履行好岗位职责。

会议还全票通过了城子河法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员额法官的任命,在全体参会人员的见证下,于国柱、王爱华等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向党和人民作出承诺。

责任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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