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之于我们,可能是风起时飞扬的尘土、丰收时满载的硕果、高楼林立的基础…… 但对于农民而言,却是他们的生存之基、立身之钥、安家之本,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期,城子河法院就受理了一起长达23年的土地纠纷案件,并圆满结案,收获了村民一致好评,纷纷向法官表示了感谢,村委会代表村民送来了一幅锦旗,这是法官最好的“功勋章”。
多年前,城子河区某村将一块村集体土地租给他人,租赁期为二十年,因有租赁关系存在,村民想收回该土地却未能有效行使权利。租赁合同快到期时,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签署协议,对该地进行建设。某村集体知晓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因证明村集体土地范围的相关证据已归有关部门收回,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交,因此原告申请法院向相关部门调取上述证据。承办法官赵越在接到原告调取证据申请书后,为查明案件事实,多次前往有关部门调取材料,在进行沟通之后最终调取到涉案土地归属的证据,依法做出被告返还原告土地的判决,案件至此尘埃落定,自1998年至今已23年的村集体土地终于物归原主。

农村稳天下安,农业兴基础牢,农民富国家盛。城子河法院一直重视涉农案件的审理,将农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力求在保障好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于基层岗位服务好基层人民,是城子河法院每一名干警矢志不渝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