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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厚植为民情怀 守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1-07-14 17:22:23


也许你认为,审判都是庄严且沉重;也许你认为,调解都是释理且枯燥;也许你认为,法官都是理性且铁面。但你不知道的是,每个案件的背后,可能都有着一个个令人无法言说的插曲,或感人至深、或温暖人心、或发人深思…… 这都是每个法官,每天经历着的故事。

近期,城子河法院受理一起居民楼跑水案件,原告吕某家的天棚被水浸泡,棚皮脱落,当晚原告吕某找到楼上被告要求处理并维修天棚,但遭到被告的拒绝,因此起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财产损害的鉴定费用高,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隋巍巍法官在诉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被告认为自己家里并没有泡水情况,原告的损失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同意调解赔偿。因此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为能查明漏水点,隋巍巍法官与书记员组织原被告去双方当事人家进行现场勘察,在看到原告吕某家里棚上起皮的天花板后,被告也带领法官和原告到自己家里勘察,最后,在卫生间的墙壁上看到了片片潮湿,才意识到,可能问题真的发生自己家中,于是积极找专业人员查找并处理,最终找到漏水点。

这可能是再平常不过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但它背后却有着不同于以往的故事。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原告吕某曾与隋巍巍法官说过这样的一句话:“麻烦您,能够快一点审理,我的身体可能快要撑不住了”,对,原告是一名癌症晚期患者。这就要求法官审理案件的时效性大大缩短,并且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让其能安心养病,隋巍巍法官和书记员多次联系被告进行调解,最后达成双方和解,被告支付赔偿款。但在这个案件达成和解的几天后,原告吕某也因病去世了,深表痛心的同时,也清醒的感受到,如果不是法官加快调解的步伐,运用多种调解方式,苦口婆心的与被告进行沟通,多次的勘察现场,可能只是一个步骤的怠慢,都会让原告吕某带着遗憾离开人世,那将是法官最不想、最不敢、最不能看到的场景。

漫漫基层路,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拳拳法官情,公正了情与理的和谐。我为群众办实事,办的是为民事、办的是为官情。城子河法院一直坚持做好法与理、法与情相融的审判执行工作,力求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发挥审判职能,服务辖区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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