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6月18日,城子河法院执行局举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32个案件、27个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1万余元。
该系列案件系劳动仲裁案件,申请执行人均是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经城子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劳动报酬不仅是体现职工群众劳动价值的方式,更关乎着职工群众的日常生活,所以院领导高度重视此系列案件,随时关注着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指定专人集中办理,并会同承办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执行过程中,因拖欠工资企业为分公司,经调查,该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随即,依法追加总公司为案件被执行人,并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总公司限期履行,执行人员向法定代表人释明拒绝履行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将案款执行到位。
城子河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奉行“执行不求人”理念,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为农民工合法讨薪撑腰,坚决打击恶意欠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确保快速维护涉案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