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探索完善使用和保障机制建设,全院民事、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
一、强标准,促进人民陪审员选任规范化
坚持拓宽渠道。根据城子河区农村人口多的实际,该院适当放宽对陪审员的学历要求,着重在各乡村选任一批社会经验丰富、德高望众,善于作调解工作,热心公益活动的农民陪审员,避免了陪审员出席率不高的问题。坚持严格标准。将群众自荐、单位推荐、公开竞争性选拔三方面相结合,按照“政治坚定、业务优良、作风公正、年富力强、影响力广”的要求,通过现场演讲、答辩对人民陪审员举止、言行、法律业务素质进行测试。并对确定人选分为专家型和调解型两组,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学以致用。把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学习工作总体规划,明确陪审员学习的五个重点内容,一学法律知识,二学诉讼程序,三学司法礼仪,四学审判纪律,五学履职责任。今年以来,共组织全院25名人民陪审员完成了9个专题的学习任务,开展学习交流6次,组织集中培训班3次。针对陪审员本身有工作,难以保证集中脱产学习的实际,院党组提出“入脑入心求实效、学以致用促审判”的要求,一是变“单纯理论学”为“实用技能学”,开展庭审观摩、案件点评,组织陪审员开座谈会,请有经验的优秀陪审员为其他陪审员进行庭审经验交流,提高陪审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变“按部就班学”为“紧跟形势学”,注重对新修订法律的学习,使陪审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三是变“各自闷头学”为“长期交流学习”,法院党组成员及优秀法官分工,每人联系一名陪审员,形成“带学帮学促学述学”的氛围。
二、强机制,促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明晰化
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为解决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问题,该院建立陪审员信息库,根据案件性质,在专家型和调解型两组内随机抽取陪审员。注重解决关键问题。规定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有涉诉信访倾向的案件、有强烈抵触情绪的执行案件等均需邀请陪审员参加;庭审前,要为陪审员留出三个工作日以上时间阅卷及准备;庭审中,陪审员有权询问当事人,如发现审判程序不符合规定,有权要求改正;合议时,陪审员应独立发表看法,如与承办法官发生严重分歧,案件必须提请审委会讨论,使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陪审不陪衬。注重解决管理薄弱问题。该院制订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为每名陪审员建立工作绩效档案,实行陪审员履职承诺制度,每年年底对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对达不到参加陪审案件数量的陪审员在下一年度提请区人大党委会免除其职务。
三、强保障,促进人民陪审员队伍稳定化
经费上保障。在城子河区财政困难,无法为陪审员提供经费保障的情况下,由法院专门拔出经费,每次庭审补助陪审员30元;对年终考评优秀的陪审员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生活上关怀。从解决人民陪审员实际困难入手,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该院专门为陪审员配备了办公室和休息室,订阅《人民法院报》,并为陪审员参加庭审提供交通工具;建立陪审员健康档案,定期为陪审员体检。工作上尊重。该院党组对陪审员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通过总结、表彰,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对工作虽有失误,但只要不是违法违纪等原则性问题,都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批评,而是通过个别谈心的方式加以正确引导,增强了陪审员的主人翁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