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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项管理加强司法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2013-11-26 11:04:09


 

一是强化效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形成了包括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方面,共155项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为确保制度的执行力,成立督察专班,由党组成员带队、政工科相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制度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督办结果与部门和干警的年终考核挂钩,切实解决“谁去落实”、“何时落实”、“怎样落实”、“不落实怎么办”的问题。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考评实效。修订《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办法》,坚持分类考核,把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分解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干警业绩考评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三大类,共136项细则,根据工作难易程度、本人作用和取得的成效设定分值,定岗定标,以此引导干警的工作行为;坚持全员考核,从院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全部参加考评;坚持全方位考核,既考核本职业务工作,又考核纪律作风情况,既考核工作业绩,又考核素质提高,考评结果与提职晋级、评先选优、年终奖励挂钩,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发生错案、违法超审限的法官降级使用;年度考核排名、上级条线排名末位和发生错案、违法超审限的中层干部自动辞职;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干警黄牌警告,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切实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好坏一个样”的问题,形成了每个人、每件事、每起案件都有人抓有人管的全方位、立体化管理格局。

三是强化流程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11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每个审判行为,每个流程环节都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对案件审执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等26项司法规范情况进行互查、抽查和评查,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下发《案评通报》。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918件,11起案件因质量瑕疵被通报批评;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监控,所有案件从立案、送达、调解到开庭、结案、归档等各工作程序进行动态监督,院长、审管办主任、经授权的庭长在办公室内就可以全程监控案件运行的每个环节;推行廉政跟踪监督卡制度,监督卡随案流转。结案时,由当事人填写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在办案过程中的公正廉洁情况,随案卷移送审管办。经审管办评查后,将监督卡交政工科存档,如有反映法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由政工科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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