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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公共交通,你“乘”对了吗?

  发布时间:2020-09-30 14:17:27



    叮铃铃,“喂,你好”,“喂,隋法官,我是曲某某的妻子啊,我来给您送锦旗了,真是太感谢您了,您的公正执法既维护了公交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又温暖了老百姓的心。”9月22日下午的一通电话、一面锦旗,仿佛带我们回到了事发当天。

    2019年10月14日原告满某某酒后乘坐被告曲某某驾驶的三路公交车,在行驶途中满某某因内急要求停车,在未获得允许后,一直辱骂曲某某,曲某某在冲突之初一直控制情绪未与满某某发生争吵,但当客车到达终点站后,曲某某却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与满某某推搡起来。在诉讼过程中,隋巍巍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原、被告分别阐明存在的过错,最后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达成和解,并表示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公交车司机理智行车,作为乘客规范乘车。

    在日常交通中,公共交通的有序运转,不仅便利了群众出行,还能缓解交通压力。但是近年来,乘客与司机之间发生争执的事件屡见不鲜,公交车司机开车的时候,关系到道路安全以及全车乘客的安全的,曾经那些惨痛的教训早已经警醒着人们不要作出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的行为。可是总有人会去挑战,他们挑战的不仅仅是公交司机本人,更是对全车乘客安危和法律的挑战,最终也只能自食其果。

    本案中原告满某某在喝酒后乘车,只考虑自身方便,忽视了其他乘车人的安全,而被告曲某某未始终保持理智,发生争执时未第一时间拨打110,双方当事人均存在一定的过错。为了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作为承运人的各类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全面、审慎履行好自身义务,乘客也要自觉管理好出行行为,做文明有序、依约守法、理智理性的社会公民,正确“乘坐”公共交通,才能收获安全顺畅的乘车体验。

责任编辑:张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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