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有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5月12日,城子河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争议问题解析》等相关司法意见与解释。
会议上城子河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孙桂萍就此次学习总结了以下三点意见:
1、做好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审判准备工作。疫情期间,针对可能出现的与疫情有关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多学习相关司法意见与解释,为可能出现的此类刑事案件的研判及审理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2、认真学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理解与适用。被告人从宽处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害人也因此认同对其从宽包括从宽的幅度,适用这一制度,也给我们的司法资源和司法效率提高带来好处。
3、强化远程视频开庭。刑事审判工作要保质保量,疫情期间要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对于疫情期间符合视频开庭审理的案件,要主动沟通有关部门,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尽快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