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上级法院转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的通知》(以下简称三个《通知》)的文件要求,城子河法院以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契机,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把学习活动与推进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城子河法院干部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认真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一、坚定信念 学习先进
城子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精心组织 形式多样
为切实开展好学习先进教育活动,城子河法院对学习先进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学习内容上,除了学习三个《通知》外,通过各先进集体和个人所在法院的官方网站搜索先进事迹,确保全方位、多角度学习先进典型。在学习形式上,结合当前的疫情错峰上班情况,采取党组扩大学、部门集体学、干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领会先进爱岗敬业的精神实质,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三、科学安排 助推工作
城子河法院要求全院干警注重学习与工作的结合,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对标实际工作,找出差距、检视问题、抓好整改,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先进典型的奋斗精神激励自己,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