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以案释法】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不吃野味从自身做起

发布时间:2020-02-06 15:20:1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正气势汹汹地向全国袭来,一场防疫阻击战已经打响!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 钟南山 在采访中曾指出这次冠状病毒肺炎的来源,从各方面的流行病学的调查看,是来自一个野生动物。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非法售卖、收购、食用野生动物可能触犯刑法。

    案例1:

    2018年4月至5月,吉水县居民习某从当地收购各类野生动物,在准备将这些收购的野生动物进行销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习某收购的野生动物价值合计67400元,其中部分动物属于保护类野生动物。习某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且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8年11月,习某被吉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2:

    2018年4月,兴国县居民刘某分两次从广东购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冻体三只,用于自己食用,后被森林公安查获。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2018年9月,刘某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后被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1月,刘某被兴国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人类之所以捕杀野生动物,根本原因就是利益,因为有人吃野味。那么野味好吃么?

    一说起野味,有的人会说:野生动物是原生态的,是无激素无添加的东西,是纯原生态的!因此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有人开始不断尝试野味。

    但是!这种观点答错特错,野生动物是为了生存进化的,根本就不是和食物一样,经过了人类选择进化的!野味的肉其实根本不好吃,有些甚至有毒。

    这次疫情的发生,一定意义上,就是野生动物对人类的报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的“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最初的成果又消失了。”

责任编辑:张景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