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告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城子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http://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提倡通过网络(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网上信访平台)、短信、邮寄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四、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请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后附联系方式)。
五、请随时关注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jxczh.hljcourt.gov.cn/)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法院公告等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各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立案信访 17645675032
民 事 17645675021
刑事行政 17645675019
执 行 17645675035
收 发 室 04672431040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