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鸡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通告(第2号)》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接待、开庭、听证、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我院工作实行网上办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http://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联系法官等诉讼活动。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立案人员咨询的,请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咨询。立案咨询电话:17645675032、 17645675033。
四、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联系法官申请延期。
五、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等活动;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诉讼服务区域的,请全程戴口罩,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需求,可通过“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
七、请随时关注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