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以案释法】警惕“馅饼”变“陷阱” 莫贪小利吃大亏

  发布时间:2019-08-06 16:40:17


 

自家楼房拆迁,交5万就能要到好楼号;工作单位在村镇不方便,拿20万就能办到市里;本身不是矽肺病患者,交7万就能办成矽肺病退休并获得工资待遇;未达到工伤退休,交6万就能以工伤名义退休还能涨工资;交20万合伙买房,转手倒卖马上就能赚到差价?你以为的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

城子河法院最近审结了三起诈骗案件。

案例一:被告人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能为他人办理楼房、安置楼号、调转工作等为由骗取十余人钱款一百一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对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被告人张某虚构事实,以办理肺病、工伤定级等为由,骗取数十名他矿职工钱款二百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对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案例三:被告人宋某虚构事实,以合伙买房赚取差价为由骗取二人钱款三十二万余元,亦构成诈骗罪,法院对其判处四年又十一个月有期徒刑。

巧合的是,三被告人诈骗的起因均是沉迷于赌博,因深陷赌博不能自拔,而利用其从事的职业形成一定的便利条件,迷惑被害人,加之被害人贪图利益,陆续为被告人赌博“集资”。被告人用骗取的钱款继续赌博或从事其他活动,至案发时诈骗所得钱款均已被挥霍。

被告人画的“馅饼”从开始就是巨大的陷阱,被告人骗取钱款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且无能力退赔,被害人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以上三个案件启示我们,遵纪守法,合理预估自己的利益,不相信法律之外有“漏洞”,不轻信他人“花钱能办大事”的许诺,能省钱哟!

责任编辑:张景方    


关闭窗口